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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病人住院须知
来源: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/5/30 16:25:02 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4014
 

一、入院后请及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,核对身份信息是否正确,以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您的医保报销。

二、各类医保病人请务必在入院后三天内持住院证、身份证、社保卡到华佗楼一楼结算中心④号窗口进行医保入院登记,逾期未办理医保审核、登记手续者,不予医保报销。若入院时医生已告知病人(或家属),病人(或家属)自己未及时登记而造成医保拒付的,由病人自己全额承担。

三、我院坚决杜绝挂床住院、冒名顶替住院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发生,请严格遵守各类医保的相关管理规定,医保局会不定期查房,住院前三天必须在床,不得外出,否则视为挂床病人,医保局规定住院费用60%不予报销,住院3天后不在床的,住院费用10%不予报销。住院三天后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出的,必须填写请假单存放病历中备查,且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天。

四、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病人:桑植、武陵源、永定区的意外伤害病人,已经交由当地保险公司管理,凡是这类病人,入院24小时内必须先到医保科进行外伤登记报案(星期六、星期天顺延),再由医保科上报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才能给予医保报销,请该类病人务必及时到医保科(华佗楼一楼④号窗口)登记报案,若因病人自己延误报案造成医保不予报销,由病人自己承担。

五、城镇职工医保意外伤害病人:必须在入院24小内到医保科进行外伤登记报案(华佗楼一楼④号窗口),填写意外伤调查表报送医保局调查,在未得到医保局书面确认之前,按自费病人处理,经医保局确认后则按外伤病人纳入医保系统结算。

六、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告知

1、发生的陪人陪伴费、空调费,超标准床位费、疾病健康教育费属于各类医保全自费项目,不予报销。

2、因病情需要发生的会诊费、临床用血服务费、气垫床费、擦浴费、微电脑输液泵费属各类医保全自费项目,不予报销。

3、一次性非医疗用材料如:一次性大便器、一次性小便器、一次性枕套、一次性中单等均属各类医保全自费项目,不予报销。

4、医保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特殊药品、医用材料等均有5%-30%的先自付费用,医保限额的高置耗材高出限额部分全部由个人自付。

七、我院已开通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报销,今后所有的健康扶贫病人持相关证件出院后即可在我院一站式报销。

八、请严格遵守我院医保管理相关规定,不得向管床医生要求开具与本次病情不符的检查、治疗和药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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